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浏览正文

市司法局全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时间:2013年11月26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庄磊)11月22日上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在线解答听众网友提出的合同纠纷等相关话题,同时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当事人起诉需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王先生:我老婆在一家服装厂做服装,一直没发工资,工厂倒闭后常州的老板给工人打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但是我们现在去找常州找他,他一直避而不见,我们想起诉他,应该在泰兴还是去常州起诉?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需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立案起诉,也就是说你们应当去常州起诉,这样送达和执行都比较方便。

应向法院书面申请强制执行

  周先生:2011年我女婿带着木匠,从二包工头那里接活干,木匠们十几万的工资一直是我女婿垫付的,二包工头拖欠着没有给我女婿。今年我们起诉到法院后已经判决了,判二包工头还钱,但是他现在去外地做工程,我们去找他,他说没有钱并且也不出面,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找代理律师?

  答:如果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那么你们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书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执行二包工头的财产偿还你们的工资。

“一房两租”构成违约  可向法院起诉

  陈先生:我在溪桥租门面房,刚装修结束准备搬进去时,这个门面房后面的房子开始装修,导致我无法正常做生意。当时房东和我签订协议,约定什么时候正式入住、什么时候开始算房租。但是等我想搬进去时,发现房东已经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并且砸坏了里面装修的东西。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这属于租赁合同纠纷,房东“一房两租”已构成违约,可以去司法所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已确实租给别人,可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判定嫌疑人有罪需有完整证据链

  王先生:有个朋友欠我钱,今年他把一辆电瓶车抵押给我,车就放在我家。我本来以为是他自己的,但他半年多都没来取车,我有点起疑,在电瓶车车箱里无意发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之后对方说车子是他在大润发那里丢失的。我就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把我这个朋友放了。这个朋友说了一些恐吓我们的话,我和我老婆担心人身安全,就离开泰兴去了外地。派出所是不是不作为?我是不是可以去法院起诉派出所?

  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有范围和规定的,受理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你所说的“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将你朋友放了”,这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你坚持认为你的朋友有盗窃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要认定你的朋友有偷窃行为,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失主举报、盗窃行为、盗窃结果。如果证据不足,将遵循法律上“疑罪从无”的原则进行释放;如果证据充足,你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徇私舞弊。另外,如果你认为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收集对方威胁你的电话录音、短信等相关证据,然后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顶一下
()
%
踩一下
()
%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