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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镇司法所所长张红星荣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时间:2012年01月21日来源:泰兴网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季军  特约记者  朱炜)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我市滨江镇司法所所长张红星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红星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凭着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事业的强烈责任,克服家庭实际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发挥不怕“跑腿子”、不怕“饿肚子”、不怕“丢面子”的“三不怕”精神,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作出了一流的业绩,赢得了“柔肩担道义,巾帼秉忠诚”的美誉。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她先后编制法制宣传图片1.5万余张,几乎跑遍全镇每个行政村、学校、大型企业,开展法制讲座100余场次。

  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每年调解纠纷100多起,仅非正常死亡就有30多起,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经常连续作战,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全镇多年来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

  她以人为本、以心换心,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重新回归社会,树立信心。多年来,该镇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2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上,她主动承担起拆迁过程中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逐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动员、说服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滨江镇3000多亩开发建设征地的拆迁。

    近几年来,她所在的滨江镇司法所每年被上级评为先进集体,她本人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第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多项荣誉,被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泰兴市勤政廉政好干部”,并当选为泰州市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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