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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三项机制”提升“诉前调解”质效

时间:2020年06月20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在市人民法院,“何健忠调解工作室”成立。近年来,市法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和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创新建立了“三项机制”,有力提升了“诉前调解”质效。

  建立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领衔机制

  “何代表的调解我还是比较信服的,他不仅对本案作出了合理调解,还引导我们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更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日前,在何健忠调解工作室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代理人王继告诉记者,在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的调解下,企业和农民工代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企业将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

  市法院聘请何健忠担任非诉服务分中心特邀人民调解员,并专门成立“何健忠调解工作室”。同时,面向社会为“何健忠调解工作室”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12名,专职从事诉前调解工作。

  在何健忠的带领下,12名调解员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走进调解室,理性表达诉求,主动接受调解,最终消除矛盾分歧,握手言和。至目前,诉前调解成功矛盾纠纷646件,调解成功率达42.25%。“何健忠调解工作室”被群众誉为“和谐驿站”。

  建立科学有序运转机制

  市法院结合人民调解员职业、专业、性格特点,按照8个纠纷类型,设置家事、合同、侵权、金融、劳动争议等专业化调解团队,建立从收案到诉前调解“一步式”调解模式。每天所收诉前调解案件,直接进入各调解团队,并安排专门的员额法官全程指导把关。

  同时,市法院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提高诉前调解水平。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道交一体化平台、微解纷平台等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月份仅12天,即成功调解解决各类案件60件。

  建立严格考核评价机制

  市法院联合司法部门出台《非诉中心法院分中心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对人民调解员严格考核奖惩。

  除正常的工作津贴外,对每月完成6件基本任务数后额外调解成功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补”,其中经诉前调解以撤诉方式结案、不进入诉讼程序的,补助150元/件;经调解达成协议转诉讼,出具调解书的,补助120元/件;经调解达成协议,转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的,补助100元/件。对成功调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成功化解重大信访案件的,给予一定专项奖励。对完不成基本任务数、卷宗未按期归档或诉前调解案件经评查存在瑕疵、不合格的,扣除相应奖励,并及时淘汰调解能力差、法律储备弱、团队配合不畅的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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