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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找准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的“金钥匙”

时间:2017年09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蒋凯 特约记者 马宏飞)9月13日下午,黄桥镇吴庄村会计徐俊仙正组织两名村干部核查村级债务,并填写好债务偿还申报表交给村党总支书记吴荣健审核确认。“通过这次核销减债,可以让我们村一级组织轻装上阵,再也不用为背负的债务而伤神费脑了,这是镇党委政府送给我们减少矛盾、维护稳定的‘金钥匙’。”吴荣健拿着该镇8月15日印发的有关化解村级债务的文件高兴地说。

  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加上各类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向村一级延伸,再与一些“陈年旧账”叠加,村一级组织或多或少存在着负债现象。“多则上千万,少则数万元。在‘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基层普遍反映了这些问题,作为镇一级党组织必须引起重视,制定管用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桥镇党委书记耿元进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认为,有效化解村级债务不仅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更是减少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为使出台的政策切实可行,该镇组织农村工作局的工作人员,会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花了近5个月的时间,对全镇57个涉农村(居)的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了摸排,数次召开村民代表会、村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省和泰州市有关化解村级债务的政策意见精神,决定用3~5年的时间,通过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激励办法和控制新增负债的制约机制,全面化解村级债务,彻底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沉重的债务包袱,从根本上维持农村社会稳定。

  “在此番化解村级债务过程中,我们注重了‘治标’与‘治本’并举,用好清欠偿债、增收还债、核销减债、结账冲债‘组合拳’。”黄桥镇农村工作局农经负责人徐明华介绍,村级债务的产生大多是由兴办公益事业而累积的。为此,镇党委明确指出,村级兴办一切公益事业,必须严格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同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特殊情况需举债的项目,必须在“可控、适度、短期”的范畴内,举债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的50%,新增债务必须列入次年偿还计划。

  为鼓励村一级组织主动偿还债务,该镇设立了“无债村”奖。“如在本年度化解全部债务,实现无债村的,镇财政将按照该村上一年度确认偿还数额的10%给予奖励,作为‘补助收入’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徐明华说。

  “年内,我们村将全部化解近40万元的债务,不仅能得到近4万元的奖励,还能为群众办一些公益事业,真是一举多得的好差事。”吴荣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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