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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公安局“四个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时间:2017年03月27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近年来,泰兴市公安局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以执法规范化考评为主线,以执法监督为保障,以执法管理平台应用为主题,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案管建设为主要措施,以日常审核为主业,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泰州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泰州市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和泰兴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被省厅评为县级公安机关执法优秀等次。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考评,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障力度,该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一把手”工程,做到负责人亲力亲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并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要求,该局制定了《泰兴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实施细则》,细则遵循了简单易操作,可量化的原则,着重解决平时执法突出问题。二是实行每月考评。确定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月度考评周期,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抓早抓小,抓在平时,把执法突出问题解决在平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执法环节中,解决在具体案件中,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应付。三是开展卷宗评比。每月抽取各业务大队、派出所办理的刑事、行政卷宗各一本参加评比打分,分数列前两名的为最优卷宗,加一分,分数列后两名的为最劣卷宗,扣一分,从而促进卷宗质量的提高。四是落实红黄旗制度。月度考评第一名的,得红旗,月度考评末位的,得黄旗,在局主页上公示,在每月局务会上颁布,让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领取,从而促进办案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法制员和案管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制日常工作,从而有效的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着力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突出问题。一是落实专门审核人员。2004年起,该局即率先实行统一审核机制,从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抽取人员到法制部门集中审核行政、刑事案件,刑事、行政各4人专司审核职能,行政、刑事审核室负责人均曾担任过治安、刑侦大队负责业务的副大队长,均是从事案件侦查工作20多年的老同志,有经验,有威信,更有能力,从事审核工作的4人通过了司法考试,6人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有效地落实了“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在全面分析当前执法办案考核考评制度和奖惩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清理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科学合理地设计考评标准,引入说理执法、案管工作、受立案改革制度、“两统一”规定、执法管理平台应用、执法公示平台应用等考评项目,修改完善考评办法,建立了考核与评估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法制与警种相结合、阅卷与走访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六结合”考评机制,确保了考评公平、公开、公正。在对单位考评的同时,制定了办案民警绩效考评办法,对办案民警绩效进行考评。三是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内外部监督,将案件办理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主动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联系,建立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共同关注的执法问题,定期研究,协调会商,个案及时沟通,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政策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6年,该局通过与检、法部门的多次会商研究,成功办理了系列毒包子案件、蔬菜大棚系列合同诈骗案件、武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顾某某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案件。对重大执法问题,该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执法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外部执法联席会议,各执法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执法工作研判会,与确保执法问题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该局先后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羁押期限的规定》、《存疑不捕案件分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了执法行为。四是强化案件四回机制。出台案件四回工作实施办法、回访报警人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建立案件四回工作机制,定期对报警人、被侵害人、受害人、被处罚人等进行回访,依托网上执法平台主动回告案件主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案件处理结果等;公开进行交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治安案件调解、疑难信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等,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置于网络、媒体、群众的全方位监督之下。2016年以来,共回访案件当事人5300余名,测评满意率达93.3%;通过回访掌握线索破案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人。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着力解决源头执法问题。一是加强执法迎检设施保障。源头执法主要是接处警问题,有警不接,有证不取,有案不立,怕作为、慢作为、不懂法、不依法现场处置现象成为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最突出的问题,为此该局进一步加大了硬件投入,配置了586台执法记录仪,确保处警时人人携带执法记录仪,人人携带九小件。二是加强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应用。明确案管室负责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专人负责对处警有无携带执法记录仪,有无规范执法,有无及时录入平台每日每起跟踪监督,形成每日通报,及时督促整改。案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每月抽查各单位5起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检查情况通报扣分。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实行“日毕、周清、月研判”的工作方式,建立执法办案实时监督机制、执法问题督促整改机制、执法问题每旬通报机制、重大执法问题问责机制,形成工作制度机制体系,推进接处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从而在制度层面减少了源头执法的突出问题,有效的遏制了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和能力。围绕建设过硬执法队伍的目标,积极推行多样化、实效性的岗位培训和实战训练,着力提升全警执法水平和能力。一是狠抓以考促训。依托省厅公安法律知识考试系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网上学法和考试。连续4年组织司法考试培训班,全局已通过司法考试民警达43人。组织民警积极参加基本级、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每月本单位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存入个人执法档案,每月法制大队抽取30名民警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单位执法考评和个人绩效考评,民警考试成绩与民警切实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了全体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严抓分类培训。针对法院、检察院等外部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问题和合理性建议,专门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举办专题讲座,安排民警旁听庭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针对执法管理平台、执法公示平台应用现状,组织人员进行平台使用针对性培训;针对交警办案现状,每季组织到交警大队等进行培训;针对民警巡逻执勤、盘问检查、缉捕追逃、调查取证、侦查讯问、现场勘查、处置群体性事件等重点警务,继续深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形式的针对性培训,提升全警执法技能;对月度执法考评末位的单位,法制大队到该单位参加晨会,通报问题、扣分点,并进行深入剖析,促进该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利用局主页法规文件,及时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建立法制员微信群,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群里交流,组织撰写案例点评,指导民警实际办案。2016年,该局分警种、分层次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27期,参训民警达2300余人次。三是巧抓跟班培训。组织一线执法单位民警到法制部门跟班作业,到案管中心学习案管工作,回去落实案管室运行;参加案件审核,懂得分析判断证据;参加平时执法质量检查,采取异地检查的方式,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取长补短;举办执法办案卷宗“超市”,让一线执法单位民警把自己审核的卷宗摆在一起,让各自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法制员对所有卷宗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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