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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胜诉权益更快充分实现——市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纪略

时间:2015年12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常斌 通讯员 晓楚 叶磊)前不久,我市一企业总经理出国洽谈业务,突然发现无法购买飞机票回国。原来,该企业一直拖着未履行执行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市法院限制出境及乘坐动车、飞机等高消费。得知情况后,该企业总经理立即从国外打电话回来,公司当天就履行了相关债务义务,遂被解除高消费等限制。

  今年1—11月份,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032件(含旧存1186件),执结3543件,执结标的额10.03亿元,结案率70.41%。同时,涉执信访量与往年相比,下降了60%。

  “执行难,是法院系统面临的一个老大难。我们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面临着案多人少的难题,原来仅有15名执行人员,人均年执结案件130多件。他们穷尽了手段,吃了不少苦,但好多当事人还是不理解。”该院院长杨旭波介绍,为打破这一困局,该院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以案件执行分段实施管理改革为突破,完善财产联动查控机制,强化“老赖”信用惩戒,全面推行司法网拍,从而大幅提升执行质效,让广大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更快、更好兑现。

分段分组实施,让执行“跑”起来

  “过去,法院执行案件一直实行‘一人一案、包案到底’的模式,由于权力集中、难以监督,易产生关系案和人情案,且执行效率不高。”杨旭波介绍,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2014年6月起,该院对执行案件实行分段实施管理,将执行工作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执行实施、执行裁决、财产处置、结案审查等六个流程,分别由相应执行组、不同人员实施,真正实现分权制衡,使案件执行分工更细化、职责更明确。

  为使执行程序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市法院专门制作了《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转换审批书》,每一起执行案件都随卷附带审批书,严格按照时间限制和流程顺序,详细记录案件信息和执行进程,并由各组责任人签名。下一环节一旦发现上一环节措施不到位,可拒收审批书,并督促补充调查或采取相应措施。财产处置组处置财产后,符合结案条件的,交结案审查组审查报结;不符合结案条件的,退回执行实施组继续执行,并倒追执行不力者的责任。这样,环环相扣,确保了执行案件的高质、高效。

  在节点转换审批书最后的结案审查中,市法院还创新性增加“终结案件动态管理”表格,由财产查控组对因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而裁定程序终结的案件,每6个月主动对被执行人财产复查一次,并根据查询结果,决定是否依职权恢复执行。这样改变了不申请不查询的传统模式,防止案件程序终结即“束之高阁”的现象。

  为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使案件执行分段实施管理更流畅、高效地运转,2014年,市法院执行局招聘10名辅警,增加书记员,增配执行车辆,并为每位执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今年初,院党组克服法院人员紧张的困难,抽调7名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执行局,进一步壮大了执行工作力量。

完善联动机制,把财产查控住

  “过去,案件执行受理后,先发执行通知书,待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要求后,再采取查控措施。这样,被执行人就有可乘之机转移、藏匿财产。”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钱伟民介绍。兵贵神速。推行分段实施管理后,前移查控措施,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再进入执行实施环节,从而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空间。

  “执行难,难在财产难查、人难找,无财产可执行。”钱伟民说,为此,该院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金融、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在与省内25家银行实行“点对点”查控的基础上,迅速掌握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的应用,通过21家国内银行总行,努力实现查询、冻结 “一条龙”。这改变了以往只能在法院“点对点”查询冻结必须到相关网点“面对面”的做法,在市法院即可完成查询、冻结工作,有的银行还可在法院对被执行人存款进行扣划,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诉讼保全的不少被告为外地人,过去经常需出差到其所在地查控财产。”市法院执行局执行查控组法官张展介绍,今年9月份,一案件被执行人在内蒙,若乘坐火车前去查控,不谈路费和住宿费,仅来回一趟就需5天左右。实际上,通过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在网上查询到财产后,一个小时左右就完成了冻结程序。

  据介绍,与公安部门联动,市法院执行局通过QQ、微信,与该局户政科实行“点对点”对接,及时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向被执行人居住所在地派出所送交拘留决定书,协同执行;借用公安部门道路“电子眼”,及时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今年2月6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驾车经过我市公安城北卡口时,被卡口交警拦下。接到市公安交巡警大队西郊中队电话后,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迅速赶赴中队,办理张某车辆查扣手续。

强化信用惩戒,让“老赖”快履约

  加大社会曝光,强化信用惩戒是市法院应对“老赖”、破解执行积案的“重拳”。制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实施办法》,通过《泰兴日报》、泰兴电视台、市政府网、泰兴公共信息联播网、该院外网、该院电子公告栏、市区繁华地段户外电子显示屏、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分层次、多渠道对“老赖”进行曝光。2013年以来,共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老赖”1200多人次,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声势,有3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

  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市法院对部分有履行条件的“老赖”,及时发布限制出境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并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政府相关部门报送失信名录和相关信息,在融资信贷、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据介绍,凡是被列为被执行人的,金融系统将对其申请贷款进行限制,即使其履行完毕债务后,其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征信档案。三年来,市法院共限制出境12人次,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司法拘留3人。

  为增强执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老赖的“躲猫猫”,该院设立了执行应急值班室,一接到有关被执行人下落的电话报警,执行应急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快速反应小组赶赴现场,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采取控制措施。60多岁的戴某给李某装修房屋,却迟迟拿不到装修费用1.5万元。面对李某不断更换手机号码、逃避债务的实际,执行法官找来其代理律师和好友帮助做工作,仍不见效。一天傍晚6点多,得知李某的行踪信息后,执行快速反应小组当即驱车前往,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第二天,李某的女儿便代为一次性偿还债务款项。今年以来,市法院共控制“老赖”50多人,结案30多件。

加大司法网拍,让兑现最大化

  “法院执行工作是老百姓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让审判得到最终执行,才能让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真正兑现。”杨旭波说,为确保汽车、房产、生产设备等动产和不动产执行处置公开、廉洁、高效,从2014年开始,市法院全面推行司法网拍,将原来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执行财产的方式改为法院直接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这一举措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财产处置更加透明、公开,并且实行零佣金,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6月份,黄桥镇一门面房网上起拍价187.1万元,经128次竞价,最终成交价251.1万元,溢价率达34.22%。仅2015年以来,该院共上传拍品197件次,拍卖成交33件,成交率为56.9%,拍卖所得款11431.2万元,溢价金额283.97万元,节约拍卖佣金572万元。

  由于房产等不动产起拍价较高,有人想买但资金不够。针对这一实际,市法院联合银行创新地推出“e拍贷”,即竞拍者在报名竞拍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经过银行审核后,先获得银行贷款意向书,竞拍成功后再办理贷款手续。城区一套房起拍价为76.5万元,经124次竞价,最后成交价为96万元。其中,买主通过“e拍贷”,向银行贷款60万元。至目前,通过“e拍贷”,市法院成功网拍住宅、商铺3个,成交标的总额近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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